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结合研究生第一周教学检查结果,为保证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包含新生课程)从2020年9月14日开始上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
1. 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审核及202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开课审批。并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充分指导。建议各培养单位将最新培养方案公布在学院网站上便于学生查询。
2. 认真做好研究生课表校对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3.关于本学期留学生的教学教务安排
根据海外教育学院下发的通知,本学期在校留学生采取线下授课方式,对境外留学生采取同步线上授课方式。
二、严肃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 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作息表安排课程,不得随意“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考虑到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为保证课程的连贯性,中间休息时间可连上,但不得提前下课。
2.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应按照学校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含考试周),不得随意“减少课时”。除短学期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
任课教师因故请假需要调课,须在上课的前一周在研究生系统内办理调课手续。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通知学生。
4.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
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研究生课程执行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认真做好教学秩序检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秩序大检查,了解研究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到课情况。研究生院与督导组也将持续关注各单位落实课程到课情况。
院(所)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应在每学期安排听课时间。经与教务处协商,这些听课纪录可冲抵本科听课课时。各学院(所)院(所)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11月21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听课情况汇总》。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严格教学管理的重要体现,也是严肃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保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督促引导广大师生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推动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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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