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2018级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级研究生: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研究生应于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通知并督促本学院(所)的导师和2018级研究生认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人施教的原则,要对该研究生的学科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与考试方式、学位论文方向、具体安排等做出规定或说明;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格见附表;
3、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院、研究生所在学院(所)、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各执一份;
4、请以学院(所)为单位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所属统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30日